工作方案
2020年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之年,也是民建成立75周年暨浙江民建、宁波民建成立6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3月29日至4月1日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为了更好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宁波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围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市级组织目标,根据民建宁波市十三届七次全会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建宁波市委会调查研究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华;
副组长:张 雨;
成 员:姚蓓军、杨丽华、徐平炬、陈彩凤、贺 波、王伯宁。
二、具体举措
1、探索参政议政专委会新机制。加强参政议政委员会和理论研究委员会的领导力量和组织保障,采取“主委统筹+副主委(巡视员)牵头+专委会主任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模式,对专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更新,召开一年两次的专委会全体会议,推动各专委会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学习、考察、议政、调研等活动,通过市委会申报不同渠道、不同层次的参政议政和理论研究课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升整体效应,发挥小组作用。(牵头处室:调研处;时间要求:4-12月)
2、打造政协委员会客厅新平台。依托宁波“民建之家”活动场所,将宁波“高新民企”政协委员会客厅打造成为在省、市政协领导下的开放式履职平台,以创新引领“两个健康”为主题,每月安排一场活动,包括“请你来协商”三次,走出去活动两次,以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维权政策宣讲、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民主监督等内容,并适时制作成参政微视频在甬派、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发布。(牵头处室:调研处、联络服务处;时间要求:4—11月)
3、落实基层委员会课题新任务。在继续实施《民建宁波市委会基层组织考评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励引导基层委员会发挥好参政议政的桥梁作用,在给予经费、联络、服务等保障的前提下,要求每个基层委员会从实际出发,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承担1—2项市委会立项课题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质量较高、可转化运用的调研成果。(牵头处室:调研处、组宣处;时间要求:4—11月)
4、形成市委会重点课题新成果。进一步推进完善主副委牵头重点课题工作机制,主委对市委会重点课题全面负责,副主委(巡视员)分别牵头1-2项重点课题,组建精干高效的课题组,选优配强课题执笔人,本着“不调研不建言、不调研不发言”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物的课题成果,力争转化为省、市两级层面的“两会”重点提案与建议、重要协商会建议、重要专报建议。(牵头处室:调研处、办公室;时间要求:4—12月)
5、明确机关干部全参与新要求。与继续推进的“机关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市委会机关干部必须全员参与主委、副主委牵头课题或理论研究课题,每人撰写至少1篇社情民意信息,鼓励机关干部以独立或合作形式成为课题执笔人,在参与课题中开阔视野、更新知识,在调查研究中联系会员、服务会员,在执笔课题中提升能力、锤炼本领,努力争当会调研、勤调研、善调研的标兵。(责任处室:办公室、组宣处、调研处、联络服务处;时间要求:4—12月)
6、强化调查研究“三深入”新作风。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相衔接,遵循调查研究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的要求,以市委会机关为示范,要求各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在调查研究中做到“三深入”,念好“深、实、细、准、效”的“五字诀”,在全会形成求真务实讲真话、实事求是办实事的良好氛围。(责任处室:办公室、组宣处、调研处、联络服务处;时间要求:4—12月)
三、工作要求
在民建宁波市委会调查研究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调查研究年”各项举措与市委会主要工作结合起来,专职副主委全面负责“调查研究年”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牵头处室或责任处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基层组织将有关要求传达落实到广大会员,相关专委会贯彻落实好工作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全员参与、全力落实。活动开展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活动告一段落时进行系统回顾总结梳理,为继续深入推进“调查研究年”活动形成可复制可延续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