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工作会议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1-07 16:02:12 来源: 字体: 阅读次数:

根据民建浙江省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建浙江省各级组织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市委统战部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甬统发【2017】80号),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目标任务,民建宁波市委会重视会内监督,严肃会内纪律,不断增强机关廉洁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扣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保障有力”的新时代参政党机关队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去年“机关建设年”基础上,将2020年确定为“深化机关建设年”,进一步巩固“六型”机关建设成效。建立各处室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制度,做到年初制定,年中跟踪,年终对账,把主要经历集中在抓好市委会各项工作上,把“严”、“实”要求作为市委会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着力提高机关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共浙江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规定,筑牢廉政防线。严格遵守市财政预算编制及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按要求执行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规定。及时公开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经主委会议审议通过《民建宁波市委会慰问金管理办法》《民建宁波市委会组织发展规则》,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会员发展程序。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烟票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甬纪党风[2020]19号),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存在收取烟票、高档香烟、及其他支付凭证等违纪行为。及时向全体工作人员传达市纪委监委有关干部违纪案例情况通报,做到警钟长鸣、警示常在。

三是按照市委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层层落实,统筹推进廉政建设工作,主委与专职副主委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专职副主委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各处室干部廉政建设情况作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主要内容之一。各处室负责人自查自省,查找廉政风险,逐一对照检查,管好自己,管牢下属。

四是根据不同职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二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务员均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个人事项。高度重视市管和其他干部个人事项月度报告制度,不存侥幸心理,不抱敷衍态度,主动及时将个人重要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五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完成主题教育阶段性任务。根据民建浙江省委会要求,市委会结合主题教育阶段性任务于年初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民主、坦诚的氛围中,班子成员各自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梳理并听取了基层组织反馈上来的意见建议,经过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方案,达到了促进班子成员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深化,作风再改进的目的。

六是社会服务及公益捐赠透明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委会及时向全市民建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发出“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倡议,在市慈善总会开通独立捐款通道,机关干部和会员累计捐款80.16万元。上半年,据不完全统计,会员和会员企业通过其他渠道捐款达3237.75万元,捐赠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水等各类物资折合约1170.44万元。责任处室在对接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向会员发起募捐过程中,开通宁波民建独立捐款通道,由市慈善总会及时统计、公示账目,市委会无违反规定私下接收会员或基层组织捐赠等情况。

下一步市委会将秉持有为、有位、有畏、有威的要求,做到作风建设常抓不懈,警示教育常抓不懈,廉政纪律常抓不懈。按《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一名。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时刻保持对纪律、法治的敬畏之心。

提高政治站位,与上级纪委、先进地区对标看齐,围绕新任务、新问题,继续探索实践,推动我市派驻监督工作全面进步、整体提升。提高政治站位,与上级纪委、先进地区对标看齐,围绕新任务、新问题,继续探索实践,推动我市派驻监督工作全面进步、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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