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参政履职>>提案建议
关于着力打造宁波特色农业品牌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8-04 17:57:52 来源: 字体: 阅读次数:

近年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农业,2020年更是农业部《“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继2017年全国农业品牌推进年之后,继续深入实施宁波特色农业品牌战略,带动宁波全域农产品提质增效强品牌工作已刻不容缓。2019年10月,我市适时召开农业品牌发展大会,重申农业品牌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现实意义,无疑对提振宁波特色农业发展、做大做强农业品牌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与全国许多地区相比,宁波农业资源相对匮乏,人均土地资源较少,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难以依靠农业产量的增加,而更迫切通过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提升品牌来拓展市场,从而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以质量代数量、以市场优势代替资源优势,大力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才是宁波最佳的农业发展方向。

据悉,宁波无公害农产品在全省各地市中排名第一,农产品地理标志排名第二,全市拥有各类品牌农产品居全省首位。余姚榨菜被评为浙江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最具影响力十强品牌,奉化水蜜桃、慈溪葡萄入选浙江省最具成长性十强品牌,余姚杨梅荣获浙江省最具历史价值十强品牌称号。总的来说,宁波农业品牌建设在全省居于靠前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三农”工作者的共同营造。但宁波的特色农产品更应该走向全国、享誉全球。

就宁波地区农业品牌打造的现实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国内市场叫得响、打得开、行得通的强势农业品牌太少,多数品牌只注重商标的识别功能和促销功能,品牌差异化和独占性不突出。二是农业品牌持续推介开拓的意识不强,缺乏品牌建设的前瞻性和持续推动力,更缺少合力抱团走出去竞争的勇气。三是农业品牌建设的整体协调性不足,各自为战、独自营销、亲自奔走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资源整合、分工协作、统一运营的现代商业模式。

为此建议:

一、强化龙头整合意识,加速进军资本市场。龙头企业是品牌农业发展的领头羊,做大做强龙头品牌,带动中小型农业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紧密合作,强化农业产业的规模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重点扶持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核心优势的农业品牌,学习“丽水山根”合作模式,引导品牌龙头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成立股份制强势龙头企业,抢占全国市场份额。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对农业科技政策的倾斜优势,主动对接产业资本和券商,拓宽融资渠道,邀请证监会发审委委员、交易所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进行指导,力争在A股主板成功推出宁波第一个农业品牌上市公司。

二、严把质量追溯关口,拓展宣传营销渠道。农业品牌建设第一要务就是质量有保证、安全有保障。要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把控,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监测抽检和执法检查,健全完善红黑名单制度,促进品牌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让优质安全成为宁波农业品牌的基因。要按照品牌建设的标准建立流通分级标准,对农产品实行统一的分拣分级,实现分类价格体系标准,避免无标准带来的产品混乱,对农业品品牌带来影响。强化互联网营销和宣传手段,除“淘宝宁波馆”营销外,还要借助“甬派”平台、腾讯小广告,以及财经自媒体大V进行“宁波农业品牌”宣传,每年举办“宁波十大农业品牌”投票活动,增加曝光度,提升影响力。

三、加大政府财力投入,力促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对绿色农业、品牌农业的补贴政策,向循环农业、生态友好、绿色无污染方面倾斜,加大对品牌龙头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产业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业投资领域;加快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制,加大农业保险创新力度,在保险范围、力度、机制上进行创新突破。要强化科技创新意识,力促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产业格局,通过与农科院和农林高校的深度合作,开发出一批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促进产业升级,强化科技对品牌价值提升作用,增强农产品品牌的生机和实力。

四、借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推行集约经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浙江省委“两创”总战略,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使宁波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基础。大力培育和发展适应农民需求和市场要求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将各种生产资料集中起来,统一规划,分户种植管理,联合加工销售,实现种养加工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提高市场竞争力,有效提高经济效益。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